公司合并,试用期要重新约定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也就是说在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的情况下公司提出重新约定试用期是没有依据的